以法之名,守护未成年人“向阳花开”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13:32:47 来源: sp20240419

“确实是我疏忽了对女儿的照顾,造成这样的后果我好心痛。”

“女儿的未来比什么都重要,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,王法官你放心,我今后一定会肩负起父亲的责任。”

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内,一对年轻的父母听完法官王世敏的分析指导后,幡然醒悟,并表示今后会多关注孩子的发展状况,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。

原来,2022年7月,王世敏在审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,被害人小秋的父母离异,并长期在外务工,对孩子疏于管教,只有小秋的爷爷照顾她,导致小秋沉迷于网络交友,在交友平台上和被告人相识后,被被告人以谈恋爱为名实施性侵。为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“后半篇文章”,王世敏专门通知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来法院,对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。

“值得关注的是,这已经是我今年审理的第二起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,缺乏家庭监护遭受侵害的案件了。”王世敏在复盘案件时说。

“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,是民族的希望。近年来,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件呈现出新趋势、新动向,需引起重视,加强调研分析,做好针对性预防。”丰都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关倚琴在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工作会上说。

2022年8月16日,丰都法院发布《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,组建专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性侵害调查研究,将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。

以爱为名,厚植家庭教育“沃土”

调研数据显示,近五年丰都法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中,有近两成的未成年人来自于单亲、父母离异、非父母实际监护等特殊家庭,这反映出家庭监护缺失已成为未成年人易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。

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,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。每一个涉未成年人的案件背后,都可能存在着一个问题家庭;每一个离婚纠纷案件,都可能隐藏着一个家庭监护缺失的风险。

基于上述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规律性认识,丰都法院聚焦“离异家庭”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,强化教育指导,夯实家庭保护基础。

2023年,丰都法院研究出台《在家事案件中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实施意见》,建立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台账。截至目前,已纳入台账48件67人次,重点关注“单亲、离异家庭”“监护人服刑家庭”等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,通过上门家访、电话询访、微信随访等形式,对涉及“离婚纠纷”“抚养纠纷”等案由的40个家庭定期跟踪回访,针对性提供心理疏导、家庭教育指导17次。

马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是纳入台账的第一案。

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廖春丽了解到,马某与陈某17岁的女儿小兰是在父母长期争吵中长大,性格孤僻,二人分居后,小兰跟随父亲生活,因缺少父母的关心照顾,小兰逐渐出现厌学甚至轻生的行为,目前已被学校建议休学。“离了婚更得照顾好娃儿,不能当甩手家长。”法官随案向马某、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,定期开展案后回访,对小兰进行心理疏导。

在最近一次电话回访中,陈某说道:“我们幺儿近来开朗些了,老师说她年后可以复学啦。谢谢你,廖法官!”从孤僻到开朗,从休学到复学,这是一次有效防止因案导致监管缺失的具体实践,也是对一位家事法官护未工作的无声肯定。

不仅如此,丰都法院还选派家事案件审判经验丰富,具备教育学、心理学知识的“法官妈妈”,围绕家事法律知识、亲子关系修复、不良行为矫治等内容,结合实际案例,为特殊家庭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“妈妈课堂”10场次,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责,尽力消除不稳定家庭因素。

“我一直想的是‘棍棒底下出孝子’,今天听了法官的课确实改变了我的一些想法,学到了一些沟通技巧。”一场“妈妈课堂”在马鞍山社区结束后,一位孩子的爷爷涨红着脸说道:“看来是要改变一下方法了。”

一次回访、一场课堂,家庭教育的“土壤”在一次次量变累积中得以改良。

数字赋能,筑牢学校保护屏障

8名学生,12至14岁,长达4到13个月的侵害,这些数字的背后反映出令人心惊的事实: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中,存在教师、学校保安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利用行业便利性侵未成年人,且往往不止一个被害人、呈现群体性特征的问题。

学校是未成年人快乐成长的乐园,老师是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使者。然而,面对网络上校园性侵案件频发,许多人都发出这样的疑问:如何守住校园这片净土?如何确保校园教职工队伍的干净纯洁?

“校园性侵案件的预防,首先要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。”丰都法院以问题为导向,聚焦“性侵前科”教职员工,坚持数字赋能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“法治蓝天”。

2023年12月,丰都法院联合教委、公安、民政等部门召开性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,通报近三年来辖区涉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相关数据和情况,建议相关部门对校园内部环境进行专项整治,对实施性侵害犯罪的教职员工依法开除或解聘。

强化数助决策,向公安、教委等部门反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情况2次,针对在学校周边违法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、网吧之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,促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。

与此同时,为预防有“性侵前科”的犯罪分子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,丰都法院坚持数据思维,积极会商县检察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教委等部门,探索共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共享筛查机制,提取近十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,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,进一步落实入职审查与从业禁止制度,提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,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

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使用,丰都法院对纳入数据库的罪名、违法犯罪人员的范围进行限定,在实施过程中,对入库数据的实时更新、保留期限、使用范围,查询主体范围、查询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,确保数据库正常规范运行。

谈到数据库的建立,某小学负责人频频点头,表示肯定:“这个举措能为学校教职工入职审查提供免费的查询服务,从源头拒‘大灰狼’于校门之外,建立安全平安的育人环境,我们更有信心、也更有底气了。”

一次录入、一次查询,学校保护的“篱笆”在一个个数据的交汇流转中愈加坚实。

精准普法,净化“育苗”环境

调研报告显示,在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遭受性侵案件中,犯罪主体多为留守农村的单身、丧偶老人,年龄最高达79岁,逐渐突破犯罪年龄上限。

“一老一小”问题关系家庭幸福、社会和谐,尤其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问题。结合上述案件规律特征,丰都法院聚焦农村“空巢老人”,精准靶向普法,净化“育苗”环境。

“无规矩不成方圆,全国人民都要遵守的规矩,就是咱们国家的法律。”

“这规矩可大了。”

“可以说我们这一生啊,都伴随着法律……”

重阳节前夕,长江岸边,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相声正在上演。现场50余名老人围坐在一起,认真观看着丰都法院干警带来的相声《有法可依》,通俗易懂的语言、真实生动的案例引起现场老人的共鸣,掌声和欢笑声不时响起。

老有所乐,老有所安。这是丰都法院为满足“一老”现实司法需求,提供具有丰都特色“适老型”普法服务的生动实践。

据悉,2023年以来,丰都法院加强与县家庭教育互助会联动互促,结合中秋节、重阳节等重要节点,依托“新丰书院”,为老年人开设“祖辈课堂”、提供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5场次,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。

同时,延伸司法触角,选派24名干警下沉网格,定期摸排辖区村社,上门为老年人提供“唠嗑式”普法宣传,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,进一步强化了老人们保护留守儿童的意识。

为化解偏远山区普法难题,丰都法院立足丰都大农村、大山区实际,利用“车载便民法庭”,深入山区开展巡回审判143场次、普法宣传125次。

“走,出发!”一大早,丰都法院龙河人民法庭庭长高鹏一行从丰都县城驱车出发,“车载便民法庭”在蜿蜒的山路、起伏的青山中穿行,一个多小时后到达三建乡巡回审判点,在审理完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,高鹏运用“车载便民法庭”开展“庭后一刻钟”,对现场留守老人、妇女开展法治宣讲。

“真是太方便了,在家门口就能听到法官讲课了。”徐大爷笑呵呵地说道。

不仅如此,黄桷古树下、田间地头上、乡间院落旁……哪里需要审判、哪里需要普法,哪里就有“车载便民法庭”的身影。

同时,丰都法院还改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录制普法广播节目,通过“村村通”广播、“大喇叭”等方式在全县337个村(社区)循环播放,实现农村地区普法的精准化、全覆盖。

一段相声、一场宣讲、一段广播,留守儿童的生长环境在浸润式普法中得以净化。(付春杰)

(责编:梁秋坪、马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