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留学人员重点类项目可获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
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18:25:53 来源: sp20240329

本报电  (记者孙亚慧)近日,福建省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,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申报,申报时间截至3月1日。

其中,入选重点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获得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,入选优秀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获得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,厦门市人社局还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提供1∶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。申报人需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,并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。

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;在国(境)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,或具有一年以上国(境)外博士后工作经历;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技术创新性强,具有较强市场潜力;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,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,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;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;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%以上;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,在海外无工作;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;诚信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
需要申报人注意的是,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。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。申报人所在园区要对申报人条件、申报材料等做好审核推荐工作;未入驻园区的,由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核实。

同时,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已开始。据了解,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中国籍;年龄不超过50岁;在国(境)外获得博士学位;2019年之后回国;现已全职到岗,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;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;诚信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跨国公司、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(副研究员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,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。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。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。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,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,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。

(责编:李依环、孙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