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3-6岁幼儿视力监测
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03:34:08 来源: sp20240329

  本报北京3月26日电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)今天,教育部官网发布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强调要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两次视力监测制度,把近视防控关口前移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开展3-6岁幼儿视力监测,掌握幼儿视力情况。

  通知强调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有序、组织协调本地区中小学校落实视力监测主要数据上报工作,要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,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等;要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服务保障,依托有关单位建立统一的监测队伍,落实视力监测经费和设备。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院、医务室(卫生室、保健室等)力量,按标准配备校医,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视力监测工作。

  学校和幼儿园要及时通知家长查阅监测结果,对视力异常的学生和幼儿,及时向家长反馈,告知家长带孩子到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,做到早监测、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干预、早矫治,控制近视发生、发展。

  通知提出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,严格按照报送时间,春季学期、秋季学期各进行1次视力监测相关数据的录入与上报工作。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数据录入工作由中小学校校医或专(兼)职保健教师负责,保证数据的真实性、严谨性、科学性。

  来源:中国青年报 【编辑:李岩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