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“超标车” 要治标更要治本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15:00:06 来源: sp20240427

 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、经济环保等特点,有效缓解群众出行难题,但出于更高车速追求,各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“超标车”常见,潜藏着巨大的骑行风险与消防风险。

  尽管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对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、整车质量、车身尺寸等核心指标均作了细化规定,但现实中,一些没有脚踏板、“体重”超70公斤、最高时速达六七十公里的大块头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风驰电掣、一路狂奔,不仅被称为马路“三高杀手”,还具有很大的火灾隐患。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件表明,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被点燃到冒烟、爆炸,时间仅1分钟左右。

  驾驶电动自行车无需办理驾驶证及通过相关交规培训考试,驾驶人覆盖各行各业。其中,外卖、快递等从业人员出于“更高速度”“更长续航”的需求,也成为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市场的主要群体,加之违规违章行为频繁发生,对交通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题。

  “超标车”的广泛存在表面上是消费端需求所致,实际与销售端的一味逐利密不可分。电动自行车改装技术门槛低,部分不法生产商、销售商为迎合消费需求,推出解除限速、智能防查系统等服务,通过“熟人介绍”“先上牌后解速”等方式改装,甚至直接在电商平台售卖电动自行车解码器及相应教程获利,作案手法较为隐蔽,治理打击难度较大。

  只有从需求端与供给端双向发力、标本兼治,才能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更加方便与安全。首先,要加强交通法规宣传引导,提升群防群控意识。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片、警示片等结合普法宣传进社区、进校园、进企业,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,提高驾乘人员风险防范意识。优化举报奖励机制,畅通投诉渠道,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“盗—改—制—销”等活动的打击治理。

  其次,要优化行业标准,满足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。厘清法律法规与地方性法规间的关系,结合地方实际细化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管理,明确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统一登记、保险购买等规定。完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机制,通过超速断电技术、换购补贴政策、集中布设充电桩等多元化举措推动超标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、逐步退出。

  最后,强化部门联动,促进多方协同监管。加强司法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,通过联合开展专项整顿,形成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、销售、登记注册全链条的监督管控合力。建立行业规范,完善经销商信用评级机制,定期、不定期开展监管和抽检,依法对生产、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厂商予以整治,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自行车超标风险。

  (作者单位:广州互联网法院)

(责编:马昌、李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