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公安建强全员人才队伍 谋定人才强警“未来篇”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23:45:40 来源: sp20240427

   中新网 杭州2月21日电 (王潇婧)人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“关键变量”。今年,浙江“新春第一会”的主题聚焦人才,明确要以“大人才观”广开育才、引才、聚才、识才、用才、护才之路,着力完善“人人皆可成才”的制度机制。

  21日,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浙江公安全员人才队伍建设新闻发布会,通报浙江公安全员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情况,并解读浙江公安“1+N”全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,旨在为推进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强人才保障。

新闻发布会现场。王潇婧摄

  “近3年,全省公安机关共招录硕士、博士研究生511名,2321名民警通过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审,1947名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;全省公安系统共有4人享受部级津贴、2人被评为部级教学名师。”会上,围绕人才政策、人才集聚、人才赋能、人才生态等,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厅长黎伟挺介绍。

  近年来,浙江公安在人才机制建设、精准赋能、引才引智、管理使用、激励保障等方面创新工作举措,相继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人才发展五年规划、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,取得良好成效。

  “浙江还启动了省市县三级公安人才库建设,其中浙江省公安厅完成首轮4名领军人才、104名高级人才遴选入库,人才‘聚宝盆’效应持续放大。”黎伟挺说,初步形成了“1+N”全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。

  那么,什么是浙江公安“1+N”全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?它将如何实施?现场,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专职副书记、一级警务专员王建进行解读。

  具体而言,“1+N”全员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中的“1”是指一个总纲,即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机关全员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浙江省公安全员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、任务、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。

  浙江公安将深入实施全员素质强基行动、青年民警雏鹰行动、公安工匠锻造行动、顶尖人才领雁行动、教学名师培育行动、高能级科技平台引凤行动、人才资源孵化行动等7大行动,并围绕人才培育、引进、使用、管理、激励、保障等全链条各环节,提出4项机制和7项爱才举措。

  “N”则是相对应的人才配套制度。浙江省公安厅首轮制定了《全省公安机关新时代人才库建设管理细则》《全省公安机关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》《全省公安机关人才工作室(战队)建设管理规定》《浙江省公安厅“情报研判师”“数据分析师”队伍管理办法》等6项人才配套制度。

  “我们的目标是通过2至3年时间,分层分类建成省市县三级公安人才库,集聚一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,推动公安人才发展体制机制、生态环境更加健全,努力成为公安人才‘高原’、公安拔尖人才‘高峰’、公安人才队伍建设示范‘高地’。”王建表示。

  他强调,在注重遴选优秀人才的同时,还将更加注重做好使用这“后半篇文章”,动态调整入库人才,每3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,防止人才选而不用、用而不精。(完)

【编辑:刘阳禾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