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作要对得起读者(创作谈)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13:34:52 来源: sp20240427

  说到写作,亨利·菲尔丁在《弃儿汤姆·琼斯的历史》中打了一个有趣的比方。他说,作家不应该自视为以私人身份设宴待客,或发放食物救济穷人的绅士,而应自视为开餐馆的老板。前一种情况下,食物依主人之意而定,即使准备得极为草草,被招待的人难以下咽,他们也不便挑剔和抱怨。对于餐馆老板,情形就不一样了。每一位光临的顾客都有资格对食物提这样那样的要求。

  菲尔丁说,一个作家,就像一个诚实为怀的餐馆老板,为了避免因菜肴不合心意开罪客人的情况,一方面,必须勤恳谨慎地把饭菜做好;另一方面,备好菜单,把自己所能提供的,让客人一览无余。客人看过菜单,知道在这里能享用到什么,于是坐下来,安心品尝,或者不满意,就另选高明。

  菲尔丁这里说的是写作者对读者的态度——诚恳,敬业,怀抱善意,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。在《乱翻书集》中,我也希望如此。书中的看法也许微不足道,可它是我自己的真实看法,不是人云亦云,不是辗转贩卖,更不是为了附和、迎合。写作《乱翻书集》期间,我相继停掉了借以给自己写作动力的报刊专栏,沉下心去读以前没勇气读的大部头著作,天天做笔记,结果是转入了更不像严肃写作的随感和札记的细致记录。书里收集的几十篇文章,没有集中于某个主题。正如我读书,也从没有专注于某一类书。所以说“乱”,并不是自谦。能自我宽解的是,鲁迅的每本杂文集,内容也都五花八门。他在书的序言和题记里经常说,检点一年(或更长时间)来的存稿,发觉又有了几十篇,便编成一个集子。集子编成,在作者是开心的事,因此鲁迅的序言和题记总是写得那么出色——“卮言日出”地述说个人情绪的片段,更好到只能用“和以天倪”来形容。孔子说“游于艺”,在我这里,是“游荡”于艺,游荡在喜爱的几类书之间,徘徊容与,不忍舍离,好比一条不系之舟,“纵然一夜风吹去,只在芦花浅水边”。我的趣向几十年不变,始终是一致的。

  我去有名的公园和花园,看见常青的灌木被剪得整整齐齐,有的呈圆球状,有的呈倒立的漏斗状,草坪分割成块,像几何学家画出来的。花木错置其间,长短相形,高下相倾,姹紫嫣红,井然有序,既赏心悦目,又如梦似幻。这当然是高级的艺术。我在城市那些不起眼的楼间空地,在一些人家的庭院,看到一丛两丛懒洋洋但十分健康的绣球或朱槿,偶尔还有蔷薇和杜鹃,旁边散乱地生着狗尾巴草、开蓝花的鸭跖草、可食用的灰灰菜和野蒿,也觉得很喜欢,常常驻足看一会儿。后者虽不精致,却自然,有生气。这种杂乱让我觉得放松,是宽容的气氛。各种生命——植物以及其间的鸟和昆虫,按照习性和喜好去存活和发展,我觉得也是艺术。

  好文章不拘小节,随心所欲。可恣意放纵,也可甘愿在螺蛳壳里做道场,可无法而法,也可墨守成规。总之是用一种妥帖如意的方式把要说的话说出来,如同量体裁衣。

  英国散文家查尔斯·兰姆在《读书漫谈》中引用《旧病复发》剧中福平顿爵士的台词:“把心思用在读书上,不过是想从别人绞尽脑汁、苦思冥想的结果中找点乐趣。”我觉得这是很贴心的话。如果一本书能给人一点阅读的乐趣,这本书就值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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