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出台受山洪地灾威胁村民避险搬迁规划 22.6万人将远离山洪地灾威胁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23:23:47 来源: sp20240427

   中新网 成都10月19日电(杨予頔)近日,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(居)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(2023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从2023年至2027年,用5年时间,集中必要的投资和支持政策,避险搬迁安置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(居)民约5.9万户、22.6万人;动态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4000处;降低地质灾害极高、高危险区(风险区)等级约1000处;动态清零极高风险山洪灾害危险区,降低山洪灾害危险区风险等级约500处。

  据悉,根据《规划》,四川将坚持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,避让优先、应搬尽搬,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,政府主导、分级负责”基本原则,按照“地震灾区优先、紧迫优先、应搬优先”,分二个阶段,进行整点(区)搬迁和局部搬迁。第一阶段为2023—2025年搬迁“应搬”对象3.84万户、约15万人;第二阶段为2026—2027年搬迁“愿搬”对象2.08万户、约7.6万人。避险搬迁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、货币化安置、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搬迁安置。建立“省级补助、市县配套、金融支持、群众自筹”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,明确从资金筹措、用地保障、基础配套、持续发展、权益保障、税费优惠等六个方面进行支持。

  “《规划》首次全面摸排灾害隐患点位及风险区风险底数,推动由‘单点为主’向‘点区结合’转变。通过全覆盖摸底调查,首次查明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山洪地灾极高、高风险区的避险搬迁底数,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避险搬迁,努力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‘双控’,成灾风险‘双降’。”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首次整合优化搬迁安置政策措施,将推动由“要我搬”向“我要搬”转变。同时,还将紧紧围绕“搬得出、稳得住、能发展、可致富”的目标要求,高效整合相关政策保障搬迁安置用地需求,统筹安排资金保障配套设施建设投入,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保障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,提高群众避险搬迁的主动性、积极性。

  据悉,早在2007年,四川就在全国率先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并纳入“十大惠民行动”。2014年到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42.9亿余元,让16.8万余户63.8万余人摆脱地质灾害威胁。2021年,四川省进一步加大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力度,四川省政府印发《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年)》,提出“以搬为主、搬治结合”的思路,搬迁受威胁村(居)民1.2万余户、4.6万余人,取得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。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,68万余人彻底远离地质灾害威胁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四川年均因灾伤亡人数较“十一五”“十二五”期间分别大幅降低82.9%、75.9%,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,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。(完) 【编辑:张子怡】